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| |||||||||
發布日期:2016-10-13 10:00:00 | |||||||||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務員的管理,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,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,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,促進勤政廉政,提高工作效能,根據憲法,制定本法。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,是指依法履行公職、納入國家行政編制、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。 第三條 公務員的義務、權利和管理,適用本法。 法律對公務員中的領導成員的產生、任免、監督以及法官、檢察官等的義務、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 第四條 公務員制度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為指導,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,貫徹中國共產黨的干部路線和方針,堅持黨管干部原則。 (作者: 編輯:銀城教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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